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10:00至7月24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7月21日至24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咨询电话:83776655。
二、考试类别及时间
日期 | 时间 | 考试类别 |
9月20日 | 上午08:00—12:00 | 一级基础考试(上) |
下午14:00—18:00 | 一级基础考试(下) | |
9月21日 | 上午08:00—12:00 | 一级专业考试(上) |
二级专业考试(上) | ||
下午14:00—18:00 | 一级专业考试(下) | |
二级专业考试(下) |
三、考试方式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
(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一、二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四)现场审查证件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30。
(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原件(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西文凭验证室);中专学历还须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资格条件复审手续。
(六)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成绩合格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处理,后果完全由考生及推荐单位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 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7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7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7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7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7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6年 |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附件2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 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4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 学士学位 | 4年 | 2004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3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3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1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0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附件3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年 | 2006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5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4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4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1999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1998年 |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
附件4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0:00至7月24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2、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 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或《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至24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我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7-15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所有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三)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免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除上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